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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07-30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芦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我中心主要负责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重要会议的统一管理及有关会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大型活动以及对外的接待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区机关大院卫生、绿化、消防、安全保卫等工作,保障院内水、电、气正常供给;负责机关大院内各种机电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负责区政府老院、政府西院的的办公房屋、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区机关大院内办公用房的调整、维修等工作。负责区机关大院、老院、西院的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机关食堂、文印等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二)机构及人员情况
我中心为区级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下设独立核算二级机构。核定编制23人,实际在岗在编23人,退休17人。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1-表8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6年度收入决算数 2008.91万元,较上年(1967.90 万元)增加41.01万元,增长2.08 %;支出决算数2008.91万元,较上年(1967.90万元)增加41.01万元,增长2.0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6年度总收入决算数2008.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2.20万元,占总收入的98.67 %;其他收入26.71万元,占总收入的1.33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度总支出决算数200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862.67万元,占总支出的92.79%;项目支出144.77万元,占总支出的7.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为1982.20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1930.01万元增加52.19万元,增长2.7%;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982.20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支出1965.71万元增加16.49万元,增长0.8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2.20万元 ,较上年1965.71万元增加16.49万元,增长0.84%。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2.20万元 ,其中①基本支出1837.4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2.70%;②项目支出 144.7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3%。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982.20万元,较年初预算228.38万元增加1779.0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不含专项经费和非税收入拨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37.42万元,其中:①人员经费支出837.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56 %;②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00.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4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21.11万元,较年初预算113万元减少91.89万元,降低81.32%,其中:①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37 万元,较年初预算15万元减少11.63万元,降低77.5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公务用车标准;③公务接待费17.74万元,较年初预算98万元减少80.26万元,降低81.9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21.11万元,较上年61.2万元增加40.09万元,降低65.51%,其中:①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37万元,较上年3.74万元减少0.37万元,降低 9.8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 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3.37万元,较上年3.74万元减少0.37万元,降低9.89 %。③公务接待费17.74万元,较上年57.47万元减少39.73万元,降低69.13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21.1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全年因公出国(境)组团数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5.9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3.3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因公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6年处置了0辆公务用车,2016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7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4.04%,国内公务接待248批次,接待人次2729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均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0.23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7.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3 辆。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6年,我中心围绕机关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
1.明确工作理念,树立工作目标。创新提出后勤工作“规范管理、用心服务、注重细节、全面提升”的服务理念,十六字方针也是服务中心全年的目标定位,规范管理即是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又突出了服务工作要以讲规矩、守秩序为首要原则;机构改革后,机关事务管理局更名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从“管理”到“服务”,实则为职能的转变,工作方向的转变,因此我中心创新提出做好服务工作的三大关键词“态度、能力、细节”,提出要做好服务工作首先要有好的服务态度,其次要有敢于担当、真抓实干的工作能力,要有做人要注重细节,做事要注重细节,服务更要注重细节的工作方法,以达到提高全中心干部素质、工作能力、服务水平的目标。
2.抓队伍建设,创学习型机关。为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更好地服务全区工作大局,我中心围绕“规范管理、用心服务、注重细节、全面提升”的服务理念,开展“每周一学、每月一讲、每年读两本书”为主题的创建学习型服务中心活动,此次活动采取领导带头讲课,干部主动申报讲课,日常主动学,考核督促学的方式进行,中心于1月9日开展第一次安全工作培训,邀请了消防公司及电梯公司专家对电梯使用安全知识、电梯事故应急处置及电梯突发事故救援方法等进行专业培训。于4月22日开展了创建学习型机关启动仪式,并由中心段爱兰主任做了关于“做好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的三大关键词—态度、能力、细节”的讲课。6月20日开展了第二次安全工作培训。2016年下旬,每月由不同的干部选择不同的主题进行授课。同时,由办公室统一发放《少有人走的路》系列书籍,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常态,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职工队伍。
3.抓规范管理,完善科室设置。上半年,中心将内部机构设置进行了调整,成立8个办公室2个组织,各条线各司其职,分条分块进行管理,进一步理顺工作,规范管理有序。下半年,制定物业考核细则,完善会务服务制度,制定会议室预定流程细则,就餐卡办理流程细则等,严格合同审查制度,规范合同管理。以达到制度完善、工作程序规范、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效果。
4.抓后勤保障,突破服务难点。破解食堂管理瓶颈,机关食堂人人称赞。制定食堂意见调查表,及时收集掌握服务对象意见建议,从各个细节入手,统一食堂工作人员着装,增加开胃小菜,搭建菜台架子,加长菜勺柄,保证卫生安全;实行四人专人专岗的值班制度,保证就餐文明有序;实时调整饭菜配置的种类,保证菜品多样化,菜谱优置化、服务精细化、管理规范化,从细节上体现用心工作,用情服务,得到了领导及干部的充分认可与肯定。创新物业管理,物业服务人人鼓劲。通过采取分块管理,层层责任,步步督查的物业管理方式,物业工作多点发力,亮点纷呈,服务动力越来越足。从年前的人大政协两会圆满召开,到9月份的第五次党代会高度的肯定,再到11月份人大政协换届第一次会议,会前统筹安排,准备有序,会中注重细节、精诚团结,充分的展现出了高标准服务水平,打响了会务服务的质量品牌。提升服务水平,中心工作井然有序。办公室调整工作又快又好。2016年是五年一届的人事大变动年,年初,我中心配合区机构改革进行了近20各单位的办公室调整工作,用两天时间将20个一把手办公用房调整到位,其他涉调单位的办公用房分配,办公家具配置逐步协调落实到位,第一时间更换近400块电梯指示牌、每楼层涉改单位门牌。9月-11月,第五次党代会到人大政协一次会议结束,每位领导办公室的调整都能够顺速到位,充分的体现了中心工作的高执行力。大院管理工作又精又细。4月份开始,区机构改革人员到位后,我中心开展了持续一个月的就餐卡系统摸底和清理工作,针对大院内私车多,停车位少的现象,加强车辆管理,扩宽地下停车场,启动停车场门禁系统,同时,完成了党务公开栏、电梯安装扶手、垃圾桶布线、车辆划线等细节工作,真正做到了落实工作事无巨细、面面俱到、井然有序,精准有力。
5.抓作风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制定《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九条规定》,严格学习制度,严格上下班制度,严格工作纪律,严肃会风会纪,严肃请假制度,严格首问责任制,反对铺张浪费,明确办事程序,加强机关文化建设。以严格的管理促进工作作风,督促干部职工敬业有为、奋发进取,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
四、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株洲市芦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17年7月21日
附件:株洲市芦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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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