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 > 信息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各单位预算和三公经费

株洲市芦淞区总工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更新时间:2017-07-30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芦淞区总工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芦淞区工人运动发展规划,进行工会工作宏观指导和管理。 
  2、认真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指导全区各企业、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协调劳动关系,协调社会矛盾。 
  3、调查研究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工资福利、安全生产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制度的制订。参与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依照法律和章程,指导全区基层工会自身建设,加强指导基层工会工作,接收新会员,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教育,不断完善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协助党委做好工会干部管理和培训的有关工作。 
  5、动员和组织全区职工积极参加改革和建设,积极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受区政府委托做好区以上劳模的推荐、评选、表彰以及管理工作。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7、组织开展职工文娱体育活动,办好工会的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情况: 
  株洲市芦淞区总工会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群团组织,总工会设有办公室、财务室、基层工作室、经审办等部门,现有在职人员8人,退休人员2人,属区一级预算单位。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关于区总工会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的说明。 
  1、2016年决算收入数:214.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数214.42万元,占总收入的99.92%;其他收入0.17万元,占总收入的0.08%。2016年决算支出数:21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11万元,占总支出的65.28%;项目支出74.53万元,占总支出的34.72%。支出按功能分类科目分,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97万元,占总支出的98.75%,城乡社区支出2.68万元,占总支出的1.25%。 
  2、2016年决算收入数:214.42万元,较预算数141.62万元增加7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决算数214.25万元,较预算数141.62万元增加72.63万元。2016年决算支出数:214.64万元,较预算数141.62万元增加73.02万元。 
  3、2016年决算结余资金:18.68万元。 
  4、2016年决算收入:214.42万元,较上年259.17万元减少17.27%;2016年决算支出:214.64万元,较上年260.03万元减少17.45%。主要原因是往年财政预算安排的全区两节慰问经费全部下达到区总工会,再从区总工会拨付到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然后从帮扶中心再拨付到各单位,从2016年起就没有全部下达到区总工会,而是分别下达到各单位去了。 
  (二)关于区总工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总额为0.2万元,未超过预算数据,与上年对比情况如下: 
  其中:公务接待费为0.2元,比2015年度降低了87.66%; “三公”经费中无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产生。 
  会议费支出情况:本年无会议费费用产生,未超过预算数,较2015年度支出0.48万元,减少了100%。 
  培训费支出情况:培训费未超过预算数据。本年支出0.06万元,2015年度支出0.75万元,减少了91.97%。 
  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8万元,比2015年减少113.30万元。主要原因是核算口径不一样。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0.9万元。 
  3、(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年度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预算管理机制、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加快财务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强化财务风险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推进预算公开。 
  加强财务监督和绩效评价,把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引入经费的管理,逐步建立起以强化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督制度,强化重大项目经费的全过程审计。 
  明年将进一步对财务管理进行规范化,同财政部门及时沟通学习,积极进行财政部门组织的决算、编报、审核等方面工作按时完成,认真如实填报,对预算和决算公开工作、及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的各项工作按规定认真执行,该填制及时填制,该公开及时公开,该上报及时上报。 
  四、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附件:株洲市芦淞区总工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芦淞区总工会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