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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07-30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株洲市芦淞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2016年根据芦发[2015]9号文件原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区版权局)和原区旅游局合并成立株洲市芦淞区文体
和旅游局
(一)部门主要职能
本部门的主要职能有:
我局负责研究制定全区文化、体育、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编制全区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全区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区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组织全区旅游资源调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负责辖区内申办书报刊零售出租业、电子游戏娱乐业、打字、复印、名片(三印企业)、音像制品零售的审验、登记、发证工作;负责演出市场备案工作;负责区文化市场的日常管理和检查监督,组织实施开展“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管理协调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国内旅行社核准管理、国际旅行社审核转报;组织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工作;负责全区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审核转报;核准审批旅游定点单位;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与服务行为;协调对全区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协调社区关系,推进全民健身工程的实施;大力发展群众文化体育事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全区旅游形象对外宣传和重大旅游节会促销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旅游节庆、会展和其他旅游活动。负责对区文化馆、镇(街道)、社区(村)文化体育三级网络的管理和指导,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全区文物保护、抢救、挖掘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和普及工作。牵头开展全区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牵头协调全区文化、体育、旅游类重点项目前期申报、手续报批、矛盾调处等工作。
2、机构情况。因机构改革原因,将原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区版权局)和原区旅游局合并成立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下设办公室、文化体育股、旅游行业股三个部门。
3、人员情况。核定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退休人员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决算收入数523.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数425.42万元,占总收入的81.28%,其他收入97.95万元,占总收入的18.72%。
2016年决算支出数51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50万元,占总支出数的83.53%,项目支出数为85.48万元,占总支出数的16.47%。
(二)2016年决算收入数523.37万元,较预算数117.79
万元增加405.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决算数425.42万元,较预算数117.79万元增加307.63万元。
2016年决算支出数518.99万元,较预算数117.79万元增加40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5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数85.49万元。
较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户户通、村镇大舞台、示范区创建等活动的开展。
(三)2016年决算结余资金为4.38万元。
(四)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总额为1.07万元,未超过预算数。占总支出0.21%。
其中:公务接待费为1.07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会议费支出情况:会议费支出0万元,未超过预算数。
3.培训费支出情况:培训费本年支出1.27万元,未超过预算数。
(五)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26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已实行公车改革,无车辆;无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我单位是新合并成立的,所以无上年数据进行比对。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预算绩效说明
2016年的人员经费支出超支主要为工资调标、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方面的增加。公用经费、项目超支因为2016年新增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户户通工程建设,白关镇公共文化服务购买、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项目的开展。这方面的开支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民生100”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分别在白关镇和大京风景区2个乡镇中未通有线电视的区域内完成,共完成2200户。
三公经费总额为1.07万元:原因“贯彻上级落实上级有
关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取得良好的效果。
附件:株洲市芦淞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芦淞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