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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株洲市芦淞区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更新时间:2017-03-0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一、 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区委组织部是区委主管组织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区委组织部(加挂区委党校的牌子)内设办公室、干部组、组织组三个职能股室,下设人才办、党员教育中心、党代表联络室三个事业单位,均未独立核算。
  二、部门收支概况
  1、收入预算:162.1554万元
  其中2017年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人才办等3家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9万元,预算增加的原因是2017年公用经费由0.56万/人/年提标至3万/人/年。
  2、支出预算:162.1554万元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157.155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社会保障缴费、维修维护、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专项业务费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7857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7857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地方各级政府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二)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车辆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已进行公车改革。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17年支出预算数为0


  附件:中共株洲市芦淞区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