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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03-0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芦淞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17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版权管理以及旅游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行业标准。
(二)研究制定全区文化、体育、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
(三)编制全区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全区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区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组织全区旅游资源调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申办书报刊零售出租业、电子游戏娱乐业、打字、复印、名片(三印企业)、音像制品零售的审验、登记、发证工作;负责演出市场备案工作;负责区文化市场的日常管理和检查监督,组织实施开展“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管理协调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国内旅行社核准管理、国际旅行社审核转报;组织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工作;负责全区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审核转报;核准审批旅游定点单位;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与服务行为;协调对全区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五)组织指导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协调社区关系,推进全民健身工程的实施;大力发展群众文化体育事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六)组织开展全区旅游形象对外宣传和重大旅游节会促销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旅游节庆、会展和其他旅游活动。
(七)负责对区文化馆、镇(街道)、社区(村)文化体育三级网络的管理和指导,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
(八)负责全区文物保护、抢救、挖掘等有关工作。
(九)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和普及工作。
(十)牵头开展全区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牵头协调全区文化、体育、旅游类重点项目前期申报、手续报批、矛盾调处等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和部门预算编制有关部分)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高水平提升公共文化服务,高品质打造文化活动品牌,高起点保护历史文化遗产,高质量开展全民健身工作,高效率发展文化旅游产业,高标准规范文旅市场秩序。(一)围绕文化示范区创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二)围绕打造特色品牌,增强文化活动效应;(三)围绕传承保护利用,擦亮芦淞文化名片;(四)围绕健身条例实施,提升全民健身水平;(五)围绕健全市场体系,加强文旅市场监管;(六)围绕构建全域旅游格局,推动旅游产业发展壮大;(七)围绕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文体队伍建设。
三、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株洲市芦淞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的正科级行政机关,现有股室3个,在职人员9人,退休人员9人,属区一级预算单位。下设1个副科级直属单位,5个事业编属全额拨款单位。
四、2017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根据本部门主要工作任务,2017年预算作如下安排:
(一)收入预算135.11万元,其中:财政全额拨款135.1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二)支出预算135.11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88.93万元,比上年增加14.77万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8万元,与上年持平。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18万元,比上年减少9.15万元。
4、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
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
1、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与上年减少3.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地方各级政府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车辆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规定除特殊可保留车辆外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年初预算没有安排公务用车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17年支出预算数为0。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编制有关部分)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高水平提升公共文化服务,高品质打造文化活动品牌,高起点保护历史文化遗产,高质量开展全民健身工作,高效率发展文化旅游产业,高标准规范文旅市场秩序。(一)围绕文化示范区创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二)围绕打造特色品牌,增强文化活动效应;(三)围绕传承保护利用,擦亮芦淞文化名片;(四)围绕健身条例实施,提升全民健身水平;(五)围绕健全市场体系,加强文旅市场监管;(六)围绕构建全域旅游格局,推动旅游产业发展壮大;(七)围绕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文体队伍建设。
三、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株洲市芦淞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的正科级行政机关,现有股室3个,在职人员9人,退休人员9人,属区一级预算单位。下设1个副科级直属单位,5个事业编属全额拨款单位。
四、2017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根据本部门主要工作任务,2017年预算作如下安排:
(一)收入预算135.11万元,其中:财政全额拨款135.1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二)支出预算135.11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88.93万元,比上年增加14.77万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8万元,与上年持平。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18万元,比上年减少9.15万元。
4、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
1、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与上年减少3.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地方各级政府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车辆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规定除特殊可保留车辆外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年初预算没有安排公务用车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17年支出预算数为0。
附件:株洲市芦淞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17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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