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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03-0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芦淞区卫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规划;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辖区内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全区疾病预防和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按照有关规定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四)贯彻落实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五)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管理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督促并指导实施国家、省、市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措施;监督管理药物配送企业、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及配送活动。
(七)制定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传承与创新;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的管理和落实。
(八)组织监测全区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贯彻执行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负责全区计生药具的综合管理。
(九)组织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政策;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全区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十二)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三)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保健政策,负责全区保健工作管理。
(十四)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
株洲市芦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卫生、计生、爱卫工作的正科级行政机关,现有股室9个,在职人员24人,退休人员21人,属区一级预算单位。下设1个正科级直属单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3个副科级直属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13个股级事业单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计生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白关镇中心卫生院、白关镇姚家坝卫生院、大京风景区卫生院、贺家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庆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枫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董家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董家塅街道办事处五里墩卫生院、),其中6个全额拨款、11个差额拨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芦淞区卫计局本级
庆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枫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龙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董家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建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建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贺家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白关镇中心卫生院
白关镇姚家坝卫生院
五里墩卫生院
大京风景区卫生院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该部门主要工作任务,2017年预算作如下安排:
(一)收入预算928.3万元,其中:财政全额拨款928.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二)支出预算928.3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58.88万元,比上年减少20.51万元。原因是2016年机构改革,卫生局、计生局、爱卫办合并为卫计局,人员减少8人;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8万元,比上年增加26.77万元。原因是财政调整预算,部门工作经费预算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1.42万元,比上年增加524.03万元。原因是含11家基层医疗单位的在职人员经费455.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8.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928.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万元,比2016年的预算10.93万元增加了339.15%,原因为2016年原卫生局、计生局、爱卫办合并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8.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38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68万元。2017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的原因是2017年落实公车改革政策,卫计局无公务用车。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芦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株洲市芦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
卫计局-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
卫计局-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