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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03-0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共青团芦淞区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指导全区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共青团组织和少先队工作,对全区青年社会团组织、非公有制经济团组织、“两新”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态,提出相应对策;协助做好中小学生教育管理;组织和带领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等。
2、机构设置。共青团株洲市芦淞区委员会是芦淞区一级预算单位,属群众团体,编制1人,实际在职人数3人。无下属二级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共青团芦淞区团委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只有本级预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为保障本级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3.63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63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1959万元,主要是新增新媒体建设工作支出。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3.63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3.6327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1959万元,主要是新媒体建设工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632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3.632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级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团区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株洲市芦淞区团委2017年部门预算
团委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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