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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天泰能源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更新时间:2017-03-0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2株洲市芦淞区天泰能源退管办
  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根据芦政办发【2013】11号文件规定,本单位主要职责是:做好原企业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开展文化健身活动,丰富退休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对高龄、残疾、孤老、患病住院以及其他特困人员进行走访慰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救助等工作,做好生活照料工作;去世职工死亡后,协助家属料理后事;做好原企业移交资产的管理工作;协助处理原企业破产遗留守问题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收入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4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较去年增加15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万元、一般专项支出9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5万元,一是工资调标增加了人员经费;二是区财政统一上调了公用经费定额标准。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9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本单位主要是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专项支出,主要用于政策宣传、生存调查认证、救济慰问、组织开展文化健身活动、协助处理破产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5万元,增幅较大,主要原因是区财政统一上调了公用经费的定额标准。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全部为采购货物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株洲市芦淞区天泰能源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
  天泰项目绩效目标申报
  天泰能源退管办非税收拨款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