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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商务和粮食局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更新时间:2017-03-0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商粮)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根据芦政办发〔2015〕83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定、办法及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地方性扶持措施。
  (二)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制定区域内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区域内大型市场、重点市场的建设管理;贯彻落实市商品蔬菜专业市场建设发展规划和布局要求,协助监督管理商品蔬菜的流通工作;协助开展市商务和粮食局归口的商品流通业和商贸服务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指导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流通领域信息网和电子商务建设。
  (三)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体系和流通秩序,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负责全区内外贸易的统计及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区域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上报,拟订市场运行及调控的措施和建议,组织协调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配合开展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点商品供求状况工作、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
  (四)研究制定全区会展经济的发展规划,组织参与商务部、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组织指导协调以芦淞区名义举办的各种内外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招商引资等活动;指导全区各类商品商贸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五)收集、分析投资信息,建立项目信息数据库,承担招商统计、信息发布、信息咨询有关工作;负责编制、储备和推介招商项目;建立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招商网络,拓宽招商渠道。
  (六)负责编制内外资金年度招商引资目标计划和工作方案,对招商引资方案组织落实并完成引资任务;协调、调度全区内外资签约项目的履约落地工作;参与制定全区对外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七)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负责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组织协调外来投资者的考察、洽谈,并提供投资咨询及跟踪服务;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
  (八)负责编制、储备和推介招商项目;收集、分析投资信息,建立项目信息数据库;承担招商统计、信息发布、信息咨询有关工作。
  (九)配合开展全市进出口商品管理的有关工作;落实服务贸易、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
  (十)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十一)组织和指导国家储备粮和保护价粮的收购;开展 “放心粮油” 工程的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收购市场。
  (十二)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的库存数量、质量和安全。
  (十三)提出年度粮食总量平衡计划,调查研究粮食生产、流通中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执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顺价销售,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粮食质量和市场粮价。
  (十四)研究制定粮食收购、储存、加工的网点布局规划;提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计划,指导协调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供应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2、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株洲市芦淞区商务和粮食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工作的正科级行政机关,现有股室5个,在职人员21人,退休人员2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芦淞区商务和粮食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商务和粮食局本级。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33.744344万元,全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
  支出预算: 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33.744344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21.610780万元,比上年增加66.24244万元。原因一是政府机构改革,并入原招商局和原粮食局,人员大幅增加;二是工资调增。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2万元,比上年增加20.2573万元。原因是政府机构改革,并入原招商局和原粮食局,人员大幅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5.166554万元,比上年增加18.116046万元。原因一是政府机构改革,并入原招商局和原粮食局,人员大幅增加;二是工资调增。
  4、业务专项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专项业务费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3.74434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28.74434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部门专项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方面;其他资本性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30.24万元,主要是因为2017年公用经费由0.56万/人/年提标至2万/人/年。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8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7.8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减少0.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7.37万元。三公经费较去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政策,减少了不必要的开支。根据《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规定除特殊可保留车辆外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年初预算没有安排公务用车经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芦淞区商务和粮食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3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株洲市芦淞区商务和粮食局2017年部门预算
  商粮局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商粮局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