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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03-0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芦政办发[2015]90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人民防空和地下空间综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人民防空建设和管理的规划、计划及有关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指导全区人民防空建设和人防设施维护管理。
(三)拟订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计划和疏散基地建设等相关保障方案。
(四)拟订全区人防通信、警报建设规划,负责人防通信警报网络建设和战备执勤。
(五)拟订防空专业队伍组建计划,指导有关部门组建和训练防空专业队伍,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
(六)指导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开发利用,发展人防战备经济。
(七)监督检查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要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
(八)协调利用人防设施和资源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九)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指导开展防空防灾知识教育。
(十)管理人防经费和人防国有资产。
(十一)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株洲市芦淞区人防办是区人民政府办主管的行政机关,在职人员5人,退休人员1人,属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机构。
三、“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总计4.5万元。包含公务接待费用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无因公出国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17年支出预算数为0。
五、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人防办为涉密单位,只公开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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