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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03-0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株洲市芦淞区老干局
2017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职能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抓好老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的落实。
(2)加强和改进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和老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充分发挥老干部在四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认真做好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切实解决老干部的实际问题。
(3)积极宣传党的老干部政策,宣传老干部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老干部工作经验,协同有关部门关心、支持、做好老干部工作。
(4)组织老干部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进一步发展老年教育事业。
(5)指导、检查全区各级单位做好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6)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离休干部的医疗保健、生活服务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妥善处理享受离休干部的丧事、后事等事宜。
(7)针对老干部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抓好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研究和制定加强离休干部服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8)贯彻落实离休干部易地安置政策,协助处理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9)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老干部工作的其他事宜。
2.机构设置
芦淞区老干局是芦淞区参公事业单位,为芦淞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机构。编制数4人,实有在职5人,退休8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芦淞区老干部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芦淞区发老干部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19.73万元,全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
支出预算: 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19.73万元。
2017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万元,比上年减少16.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业务性一般专项单列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7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19.7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万元,比上年减少16.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业务性一般专项单列预算。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三公经费较去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政策,减少了不必要的开支。根据《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规定除特殊可保留车辆外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年初预算没有安排公务用车经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株洲市芦淞区老干局2017年部门预算
老干局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
老干局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