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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03-06浏览次数:来源:区财政局作者:区财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卫生部印发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株洲市芦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芦淞区疾控中心”)是全区疾病预防与控制的技术指导中心和技术咨询、服务机构,是政府实施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卫生监测等职能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二)机构设置
芦淞区疾控中心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有办公室、质量管理科、急性传染病防治科、免疫规划科、性病艾滋病防治科、结核病防治科、血吸虫病防治科、寄地麻病防治科、健康教育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检验科、卫生监测科12个科室。
人员情况
根据编办核定,区疾控中心编制35人,现有在职人员30人,退休人员1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芦淞区疾控中心属区一级预算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芦淞区疾控中心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1279.4931万元,其中:财政全额拨款384.4931万元,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895万元。收入较上年353.3139万元增加926.1792万元,主要是非税收入纳入财政年初预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279.49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79.4931万元,较上年353.3139万元增加926.1792万元,主要是非税收入支出纳入财政年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9.493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78.493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90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学校结核病筛查、学生驱蛔、二类疫苗、学生体检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学校结核病筛查支出2万,主要用于结核病检测试剂购置;学生驱蛔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驱蛔药购置;二类疫苗支出700万元,主要用于二类疫苗购买、冷链运转等方面支出;学生体检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学生体检委托业务费、资料印刷等方面支出;监测检验支出156万元,主要用于实验室检测设备及试剂购置、样品采集等方面支出;健康证办理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健康证工本费、打印设备更新维护等方面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32.64万元,增加54.4%,主要是因为2017年公用经费由0.56万/人/年提标至2万/人/年。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去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采购总额1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其他情况
以上预算不包含本级重点专项、上级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其他医疗卫生、城乡社区等其它项目经费。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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