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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机关社保局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更新时间:2017-03-0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一、 单位主要职责
  负责区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金的征缴及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改制企业人员的接收、移交及管理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和部门预算编制有关部分)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
  紧紧围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主题,提振精神,齐心协力,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力争两个确保:一是确保我区新制度尽快启动实施和平稳运行,二是确保全区改制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档案无隐患移交,规范有序提供服务。
     三、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芦淞区机关社会保险局为区级二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核定编制3人,实际在岗在编3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根据该部门主要工作任务,2017年预算作如下安排:
  (一)收入预算:35.87万元,其中:财政全额拨款35.8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二)支出预算:35.87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7.04万元,比上年增加20.83万元。原因是调入2人,财政预算调整。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万元,比上年增加3.3万元。预算增加的原因是2017年公用经费由0.56万/人/年提标至2万/人/年。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3万元,比上年增加1.14万元。原因是调入2人,财政预算调整。
  五、“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本单位“三公经费”为0。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17年支出预算数为0


  附件:株洲市芦淞区机关社保局2017年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