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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环境卫生管理处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更新时间:2017-03-0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株洲市芦淞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2017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株洲市芦淞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为差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成立于2004年,现内设综合办公室、业务考评科、设施设备科、收费中心四个科室,下设垃圾清运车队。
  主要工作职责:
  是负责对全区所有主次干道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道路清洗进行监督检查、考评指导、服务协调;
  是负责芦淞区城区范围内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是负责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的管理、维护、维修;
  是负责芦淞区城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
  是负责芦淞区城区环卫设施的建设规划及环境卫生工作的宣传。
  完成市、区两级政府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芦淞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以“宁愿一人脏,换来万人洁”为行业精神,不断探索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扎实立足岗位当先锋,努力争做环卫行业新标杆,为奋力共建“新株洲”作贡献。
  人员编制情况:
  株洲市芦淞区环境卫生管理处2016年人员编制数为152人。其中:在职人数152人,财政差额补助人员152人,退休人员212人。无下属二级机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政府采购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322.5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22.5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5.72万元,主要是工资调标等原因。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322.583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706.938万元,比上年减少7.734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万元。原因是上年预算没有安排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15.645万元,比上年减少6.5473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
  4.无业务专项;
  5.无项目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2.3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219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088万元。2017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区环卫处为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预算不安排“三公”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已纳入区本级公共专项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1万元。
  四、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株洲市芦淞区环境卫生管理处2017年部门预算
  环卫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环卫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