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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更新时间:2017-03-0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株洲市芦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单位主要职责
  我中心主要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掌握辖区内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控制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为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育龄妇女保健、围产保健、儿童保健等服务。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承担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对本辖区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妇幼卫生计生服务质量的检查、考核与评价。负责对幼儿园、托儿所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负责对入园、入托儿童、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卫生保健的监督管理。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等工作。普及妇幼保健科学知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保健措施。负责开展孕前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优生优育检查等工作。负责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信息收集、统计、整理、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孕产妇死亡控制指标0;
  2.剖宫产率市级≤40%,中心卫生院≤25%; 
  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8‰;
  4.婚前医学检查率≥80%;
  5.孕前优生检查项目任务书650对;
  6.叶酸服用率≥90%,叶酸服用依从率≥80%;
  7.产前筛查率≥80%,高危孕妇接受干预诊断率≥70%;
  8.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辖区≥95%、医疗机构≥98%;
  9.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0%;
  10.出生缺陷相关资料上报率100%;
  11.艾滋病、梅毒和乙肝28周前检测率≥85%;
  12.艾滋病、梅毒、乙肝感染产妇及所生儿童用药干预率≥90%;
  13.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
  14.早孕建卡率≥85%;
  15.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85%;
  16. 0-6岁儿童血红蛋白检测率≥70%;
  17. 0-3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筛查率≥60%;
  18.儿童看护人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看护人科学育儿理念健康教育覆盖率≥80%;
  19.《母婴健康素养55条》知识知晓率≥80%;
  20.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率100%;
  21. 农村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人数2600人。
  三、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株洲市芦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区人民政府主办,隶属于区卫计局二级机构,独立法人正科级事业单位。现有股室5个,在职人员20人,其中正式职工15人,临聘4人,借调1人;离休人员9人,退休人员9人,属区一级预算单位。其中在职正式15人,退休9人均有财政全额拨款。
  四、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主要工作任务,2017年预算作如下安排:
  (一)收入预算613.1712万元,其中:财政全额拨款613.1712万元。
  (二)支出预算613.1712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15.8558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7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14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基数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0754万元,比上年增加2.4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
  4、项目支出63.2万元,比上年减少17.55万元。原因①免费婚检 为提高我区出生人口素质,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遗传性疾病,降低出生缺陷,落实优生优育人口政策,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从2006年4月20日起在全区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常规免费项目的检查所需经费全额列入区财政预算,免费婚前检查经费标准100元/对。拨款数参照区民政婚姻登记处的实际结婚人数据实拨付。②免费孕前优生检查项目 为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经国务院批准,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决定于2012年在全省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我区被列为试点县之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标准360元/对。任务数670对,区级按60%比例据实拨付,另安排项目工作经费10万元。③免费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立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医疗机构实施、全社会参与的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以下简称“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保护广大农村妇女身心健康,使更多农村妇女享有“两癌”免费检查服务,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同时通过宣传与健康教育,提升农村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树立“防”重于“治”的健康理念。免费“两癌”筛查:宫颈癌检查经费标准60元/人;乳腺癌检查经费标准80元/人。任务数2600人,区级按50%比例据实拨付,另安排项目工作经费1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5.7384万元,上升52.46%。主要原因是提高标准,减少其他项目预算。
  2、“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决算数为5.597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977万元。2017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决算基本持平,比2016年预算减少0.7万元,下降10.45%。
  3、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暂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株洲市芦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及编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