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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妇女联合会2017部门预算和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更新时间:2017-03-0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一、 部门职能职责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全面实施;向广大妇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到社会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芦淞区妇女联合会为区级一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无下设二级机构。核定编制1人,实际在岗在编3人,退休3人。

三、部门收支概况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36456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0.2327万元,减少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1人退休,减少了人员经费。
  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50.3645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社会保障缴费、维修维护、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总计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 0.1679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2万元,较上年减少0.1679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地方各级政府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二)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上年减少  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车辆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规定除特殊可保留车辆外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年初预算没有安排公务用车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17年支出预算数为0


  附件:株洲市芦淞区妇女联合会2017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