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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03-0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株洲市芦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履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管理职能。
(二)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三)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和改革方案。
(四)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拟定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五)组织开展“双争”工作(争项目、争资金)。
(六)组织管理重大项目的建设和开发、监管。
(七)发挥参政设谋职能,为领导决定提供信息和参考,调查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八)承担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价格、教育、医疗药品等收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九)依法对区内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执行物价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并承担辖区内价格举报案件的查处。
(十)承担辖区涉案物的价格认证工作。
(十一)负责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调研规划、实时监测、动态宣传、督查考评等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为办公室、项目管理股、经济综合股、价格管理办,在职人员12人。无单独核算的下属二级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芦淞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芦淞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92.8509万元,全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
支出预算: 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92.8509万元。
2017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8.72万元,主要是因为2017年公用经费由0.56万/人/年提标至2万/人/年。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2.850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87.850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涉案物价格鉴证专项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及培训费等方面;其他资本性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8.72万元,增加72%,主要是因为2017年公用经费由0.56万/人/年提标至2万/人/年。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三公经费较去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政策,减少了不必要的开支。根据《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规定除特殊可保留车辆外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年初预算没有安排公务用车经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芦淞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株洲市芦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预算
发改局2017 年度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涉案物价格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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