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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高科园管委会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更新时间:2017-03-0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株编办〔2007〕220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在高新区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指导下,制定和组织实施园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并组织实施;负责园区土地的统一开发、管理;负责园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对园区企业进行服务、指导、监督和有关管理;协调园区招商引资、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园区综合、审计、统计和财政监督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本部门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完成市对园区的考核,协调统筹园区企业,完成标准厂房建设任务10万平方米,完成新开工项目10个,引进重点项目2个,资本增加25亿元,做好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高科园管委会是中共芦淞区委和区人民政府的副处级派出机构,代表党委和政府对工业园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现有副科级科室3个,在职人员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属区一级预算单位。
  四、2017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根据本部门主要工作任务,2017年预算作如下安排:
  (一)收入预算29.8208万元,其中:财政全额拨款29.820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二)支出预算29.8208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9.790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4914万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2.747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30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6.4853万元。
  4.项目支出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本单位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用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17年支出预算数为0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附件: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高科园管委会2017年部门预算
  董家塅高科园管委会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
  董家塅高科园管委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