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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03-0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和《株洲市残疾人扶助实施办法》,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做好残疾人扶助工作,并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区残疾人联合会依照法律、法规、章程或者受政府委托做好残疾人扶助有关工作。
主要职能:1、代表职能: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2、服务职能:依法为残疾人办事。3、管理职能:旅行政府赋予的职责。
主要职责:1、残疾人康复训练工作。2、残疾人教育、就业、培训工作。3、残联组织建设、宣传、文化、体育工作。4、残疾人维权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
目标1: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探索创新基层残联组织建设工作新方法。加强宣传工作力度,实施残疾人文化进社区,文化进家庭,全力推进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继续加强残疾人艺术、体育等特殊人才的培养、训练、输送;积极开展残疾人群众体育和康复体育活动。 |
目标2: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强化康复人才培养;深化残疾人社区康复,推进残疾人预防和康复宣传。 |
目标3:认真做好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积极推动、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组织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
目标4: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教育,实施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积极开展扶残助学;制定精准扶贫方案,组织社会力量开展扶残助残,扶贫帮困,探索扶残扶贫新模式。 |
目标5:依法做好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积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
三、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株洲市芦淞区残联是区人民政府主管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3人,退休人员1人,属区全额拨款预算单位。
四、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我会主要工作任务,2017年预算作如下安排:
(一)收入预算474.35万元,其中:财政全额拨款53.6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20.72万元。
(二)支出预算474.35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39.34万元,比上年增加21万元。原因是增加办公室工作人员;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比上年增加5.9万元。原因是2017年机关运转经费提标至2万/人/年。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9万元,比上年减少1.03万元。
4.项目(业务专项)支出420.72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7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25万元,因公出国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2016年1-9月“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0.7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25万元,因公出国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2017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因公出国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17年支出预算数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