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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株洲市芦淞区委宣传部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更新时间:2017-03-0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株洲市芦淞区委宣传部2017年
  部门预算说明
  部门基本概况
  芦淞区委宣传部是区一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主管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综合部门。内设文明办、办公室2个职能股室,和芦淞区互联网宣传与管理办公室1个。部门在岗在编人员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3人。
  部门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方针、政策;根据中宣部和省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区委的安排部署,负责制定全区宣传思想工作计划,并落实到位。
  2、负责全区干部理论教育。根据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指导协调干部开展好理论研究与理论宣传。
  3、负责引导新闻舆论,把握舆论导向和宣传基调;协调新闻部门的工作。
  4、研究、提出全区对外宣传发展计划,知道、协调芦淞区对外宣传工作。
  5、组织协调全区网上宣传工作。对全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进行知道,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加强网络文化管理,做好网上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
  6、负责规划、部署、组织、协调全区性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对全区先进典型的学习推广。
  7、宏观指导全区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研究拟定有关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
  8、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芦淞区委宣传部是区委主管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综合部门,属区一级预算单位。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该部门主要工作任务,2017年预算作如下安排:
  (一)收入预算174.076086万元,其中:财政全额拨款174.07608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二)支出预算174.076086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09.255946万元(根据区财政《2016年支出项目设置及填报表格》计算,该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生育保险、医疗保险),比上年增加49.012646万元。原因:按照区里统一要求,增加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预算;二是新进一名科员。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20014万元,比上年增加。原因:按照区里统一要求,增加了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预算;二是新进一名科员。
  3.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3万元,比上年增加27.3万元。原因:区财政统一提高人员及公用经费标准,由以往的5700元/人调整为30000元/人。
  4.业务专项20.62万元,比上年减少2.38万元。原因: 按照区里统一要求,调整人员及公用经费标准,缩减了部分业务专项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4.07608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53.45608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0.6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微信平台运营20.62万元,主要用于网络舆情信息宣传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决算数为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中共株洲市芦淞区委宣传部2017年部门预算
  宣传部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
  宣传部新媒体建设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