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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03-0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芦淞区非公党工委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单位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引导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指导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发展党员和办理预备党员转正,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装;负责所辖基层党组织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员和党务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并按照管理权限对违反党纪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理。2、机构设置。株洲市芦淞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委员会是芦淞区委派出机构,属区一级预算单位,核定编制2人,现有在职人员2人,全部全额拨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只有本级,无单独核算的下属二级机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30.7624万元,全为财政全额拨款30.7624万元。
(二)支出预算30.76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0.7624基本支出25.7624万元,一般专项支出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原因是市场党建、市场工会费用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762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5.762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为市场党建、市场工会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88万元,主要是因为2017年公用经费由0.56万/人/年提标至2万/人/年。
2、“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万元。 2017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增加0.4万元,原因是党建检查工作任务增大。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中共芦淞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委员会2017部门预算
非公党委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