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芦淞区2025年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年度检审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

更新时间:2025-05-08来源:区农业农村局作者:区农业农村局字体[ ]

白关镇人民政府、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农机驾驶员:
  根据市、区统一部署,经区农业农村局研究同意,现将《芦淞区2025年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年度检审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株洲市芦淞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7日


芦淞区2025年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年度检审工作的实施方案

  白关镇人民政府、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农机驾驶员:
  为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技术状况,增强驾驶人的遵章守纪意识,确保我区农机生产安全,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25年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年度检审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地点:芦淞区政府36路公交车站旁
  时间:5月15日 上午 9:00-12:00;下午2:00-6:00
  二、标准要求
  1、参检车辆性能必须达到《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2008)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NY/T1830-2009)的要求。
  2、严格执行国家标准GB16151-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有关规定,按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切实把好安全技术检验关,对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拖拉机,核发全国统一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合格标志。
  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不合格的,应告知机主原因,要求尽快修复后参加补检。补检不合格的拖拉机不能继续上道路行驶和进农田作业;补检不合格的联合收割机不得进行收割作业,更不许跨区作业。
  4、凡发生转移的拖拉机,农机监理人员要责成机主按规定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5、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参加年检拖拉机的机主必须提供本车有效的拖拉机第三者强制保险单,未办理第三者强制保险和保险单过期的拖拉机,不予参加年检。
  6、对连续多年不参加年检的拖拉机,原则上不再保留其户籍,由区农业农村局注销其牌证,按自行报废处理。
  7、驾驶证审验合格或者驾驶人换领驾驶证的,在其驾驶证副页上签注审验合格条章。审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驾驶拖拉机;未换拖拉机驾驶证驾驶拖拉机的,按准驾不符处理。
  8、参检拖拉机机身必须清洗干净,后车厢蓝底白字的牌照号码喷漆由区农业农村局免费提供。
  9、凡2024年5月17日至2025年5月18日未进行年检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车辆都要参加年检。
  10、生产日期超过注册登记日期2年的机具,使用年限按照生产日期计算,超过使用年限的机具按照规定不得进行年检。
  10、芦淞区交警大队秩序中队负责维护现场交通安全。
  11、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办理续保业务。
  12、用餐标准为40元/人/餐。
  各单位要通过公告、电话、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年度检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告知年度检审工作的标准、要求及其办理程序、办理地点、收费标准等。

  附件:年检所需配备物资清单


  附件

年检所需配备物资清单

  序号

  名  称

  数 量

  备 注

  1

  年检标志

  60个


  

  2

  反光条

  60套

  4根/套

  3

  喷机身蓝色油漆

  24瓶


  

  4

  喷号码白色油漆

  24瓶


  

  5

  喷号码绿色油漆

  12瓶


  

  6

  手套

  10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