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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芦淞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申报实施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5-04-16来源:区农业农村局作者:区农业农村局字体[ ]

  根据《湖南省畜牧水产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县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湘牧渔联﹝2017﹞14号)、《芦淞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区推进实施方案》(芦农函﹝2019﹞4号)文件精神,我区拟在2025年继续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请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自主申报,并提交“项目申报表”至所在的镇政府(涉农街道办),现将有关项目实施申报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要求
  1.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的养殖户;
  2.自主进行养殖粪污治理设施设备建设或改造升级,粪污无外排情况;
  3.往年享受过此类项目奖补的不纳入此次项目申报范围。
  二、申报对象数量
  申报主体数量为5家及以内,满5家后不再接受申报。
  三、项目建设内容
  1.配套雨污分离系统;
  2.防渗漏的三级沉淀池,且容积与养殖量相匹配;
  3.防渗漏的沼气池,且容积与养殖量相匹配;
  4.实施干湿分离措施,有防渗防雨的干粪棚;
  5.配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种植基地或者签订粪污消纳协议等。
  四、项目奖补标准
  按项目造价成本的50%予以奖补,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五、项目申报时间
  2025年4月30日以前。
  六、项目建设时间
  2025年5月-7月。
  七、项目验收时间
  2025年8月
  八、项目奖补支付时间
  2025年9月底以前
  九、申报公告期
  本项目申报公告期为14天,自2025年4月16日-4月30日,请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在2025年4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表”提交至所在镇政府(涉农街道办)农业办,逾期不予受理,如有异议,请来电反映,联系电话:0731-28580902。


  附件:2025年芦淞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申报表



  株洲市芦淞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