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2来源:作者:字体[ 大 中 小 ]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区情、拟订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配套政策并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制定全区农林、水利、蔬菜、畜牧水产、农村经营管理、动物防疫检疫等部门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区的防汛抗旱及水利水电设施建设和管理。
4、推广农林、畜牧水产、蔬菜新品种新技术、优化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业科技进步。
5、为全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社会化服务,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经济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进程。
6、负责全区粮食、蔬菜、水果、食用菌、生猪等农产品的日常抽样检测监督,对生产基地、农贸市场等生产和销售的农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控制,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7、负责全区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国土绿化工作;拟订全区植树造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森林资源清查和建档监测;组织开展森林分类区划界定;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承担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和林地综合开发利用工作;负责调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山林权属纠纷工作;负责科技兴林工作;负责林业科研、科研成果申报;负责林业科技培训、咨询和推广应用。
8、负责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引导企业与农户建立利益共同机制,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技术进步和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组织龙头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农村工作局部门决算公开范围包括:局机关和七站八所(畜牧站、农林站、蔬菜站、经营管理站、农业产业化办和大京水库管理所)。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收入数3,781.81万元,较上年4125.46万元减少8.33% ,2017年决算支出数3,636.44万元,较上年4,014.18万元减少9.41%。年末结转和结余256.65万元,较上年111.27万元增加130.65% 。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合计3,781.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数3,502.52万元,占总收入的92.62%;其他收入279.30万元,占总收入的7.38%。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支出数3,636.44万元,其中:
1.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1,190.33万元,占总支出的32.73%;项目支出2,446.11万元,占总支出的67.27%。
2.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1.93万元,占总支出的18.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98万元,占总支出的5.8%;医疗卫生与计划支出45.72万元,占总支出的1.26%;节能环保支出45.67万元,占总支出的1.26%;城乡社区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0.14%;农林水支出2,574.48万元,占总支出的70.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2.66万元,占总支出的1.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万元,占总支出的0.05%;其他支出38万元,占总支出的1.04%。
3. 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745.07万元,占总支出的20.4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8.1万元,占总支出的20.85%;商品和服务支出717.1万元,占总支出的19.72%;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642.68万元,占总支出的17.67%;基本建设支出226.24万元,占总支出的6.22%;其他资本性支出547.25万元,占总支出的15.05%。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502.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3,253.5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48.98万元。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613.79万元,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364.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48.98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622.94万元,减少15.1%;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400.4万元,减少9.9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364.8万元,比上年少248.36万元,减少6.87%。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364.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3.1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364.8万元,其中
1. 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1,039.46万元,占总支出的30.89%;项目支出2,325.34万元,占总支出的69.11%。
2.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1.93万元,占总支出的19.97%;医疗卫生与计划支出45.72万元,占总支出的1.36%;节能环保支出45.67万元,占总支出的1.36%;城乡社区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0.15%;农林水支出2,574.48万元,占总支出的76.5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万元,占总支出的0.5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万元,占总支出的0.06%。
3. 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745.07万元,占总支出的22.1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8.1万元,占总支出的22.53%;商品和服务支出525.22万元,占总支出的15.61%;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642.68万元,占总支出的19.1%;基本建设支出226.24万元,占总支出的6.72%;其他资本性支出467.49万元,占总支出的13.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合计3,364.8万元,较年初预算862.48万元增加2502.3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包括项目所需的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9.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08.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07%;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0.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政府性基金收入248.98万元,支出248.9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98万元,其他支出3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48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局无车辆,其他固定资产63.94万元,无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5.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42.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98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 确保全区防汛、抗旱平稳过渡
2 .完成四水治理枫溪岸坡整治3086米,提高了防洪抵御能力,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江给予了有力保障,
3. 完成6座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扫尾工程,为村民生产用水和生命财产提供安全保障;
4. 完成农村饮水安全管网延伸工程约13公里,确保4000余村民安全用水;
5. 启动4个村水利项目县建设的高效节水工程2000亩,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6. 完成发放大中型水库移民2037人后扶直补资金和10余处移民后扶工程;27名移民避险解困和移民核查工 作;
7. 完成60余处水毁修复,为村民生产、生活给予了有力保障
8. 完成765亩造林任务,提高森林覆盖率;
9. 完成20余公里防火隔离带建设,加大森林防火宣、设备购置,全区16.98万亩森林防火得到有效控制;
10. 完成全区16.98万亩森林和林地管护,林地变更调查、石漠化检测、古树名木建档与保护,同时对全区范围内林产品、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督查指导等林业工作;
11. 负责全区粮食、蔬菜、水果、生猪、畜禽、水产品产地安全,抽检农产品4000余批次,合格率100%,为市民提供放心农产品;
12. 完成对口炎陵5个村的精准扶贫工作,实现脱贫摘帽;
13. 完成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1个;
14. 完成机耕道建设100公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1家等市级民生100工作任务10余项。
总之,全区农、林、水利基础设施不断提高,农业稳步发展,农民收入稳步增长。没有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没有发生大的森林火灾,没有发生大的洪涝灾害和旱灾,人民生命和财产得到保障。 2017年我局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优异成绩。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芦淞区农村工作局财务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李峦泓;联系电话28580670。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