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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更新时间:2026-02-27来源:区卫健局作者:区卫健局字体[ ]

  2025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普法为民,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一)持续强化法治理念。一是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全局干部职工充分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进行学习并完成年度考试任务。二是为切实加强卫健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想教育,组织领导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读本》,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确保学深学透、入脑入心,始终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三是大力弘扬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各项工作稳步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所有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均经局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5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6条,公开内容更加全面,形式更加多样;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统一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全面推行“一案一档”工作。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办审分离,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三)深化包容审慎监管。2025年内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专项监督检查500余次,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下达监督意见书670余份,立案查处违法行为48起,罚款金额共计22.22万元。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专题培训2期,参训60余人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四)健全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切实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精简要件,压缩办理时限,办事效率显著提升。2025年办理860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77件、医师注册176件,护士注册435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172件,办理诊所备案登记34件,群众办件满意度100%。同时进一步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深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通过定期主动开展排查,及时了解掌握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不稳定因素,变被动调解为主动化解。根据医疗纠纷的类型、特点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坚持依法调解,注重法理情相结合,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221起,处理信访事件21起,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确保医疗卫生单位业务工作的合法合规开展和社会的稳定。
  (六)持续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在“深化、完善、创新、提高”基础上,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大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七)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与应诉。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依法受理、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强化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建立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本年度作为被申请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维持1件,无行政诉讼案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系统与原有系统不能实现信息互通。原有办件系统与现使用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不互通,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功能无法全部代替原办件系统(行政检查、案件录入、机构执业登记与备案等功能),推行网上审批与部分事项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部分审批事项资料需在线下审核或到现场勘查,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二)法治宣传效果有待增强。目前的普法工作虽形式多样,但在入脑入心方面尚有提升空间。一是宣传对象覆盖面不够均衡。对医疗机构管理者、医务人员的普法相对较多,但对其他社会公众的普法覆盖不够全面、形式不够贴近。二是宣传形式创新不足。较多依赖传统的发放资料、悬挂横幅等方式,利用新媒体开展互动式、案例式、情景式普法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内容的吸引力、感染力有待提升。三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的联动效应未充分发挥。在执法、管理、服务过程中开展普法的主动性、自觉性有待加强,未能完全实现执法过程即普法过程的最佳效果。
  (三)卫生监督能力有待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与专业化能力有待持续提升。监管对象多且分散,监督人员不足,监督覆盖率较低。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推进服务流程优化。积极对接相关部门,不断拓宽政务服务的深度和广度,优化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手续,为社会公众和企业创新个性化、互动性的场景式服务,探索区域协同办理等政务服务新模式。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三)系统提高执法能力。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建设、执法规范标准及行政执法方式,建立执法制度执行效果评估机制,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开拓执法监督渠道,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株洲市芦淞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