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1-09来源:作者: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现对拟变更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情况如下:
医务室名称:株洲市芦淞区白关镇石湾村卫生室
变更事项:法人变更
原法人:沈巧玲
变更后法人:胡伟丽
申请人:胡伟丽
公示期:2025年1月9日至1月16日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芦淞区卫生健康局或芦淞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窗口反映。
芦淞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股(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联系电话:28580768。
株洲市芦淞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