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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更新时间:2018-08-02来源:区卫计局作者:区卫计局字体[ ]

  目录
  第一部分  芦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芦淞区卫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芦淞区卫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芦淞区卫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规划;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辖区内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全区疾病预防和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按照有关规定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四)贯彻落实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管理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督促并指导实施国家、省、市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措施;监督管理药物配送企业、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及配送活动。
  (七)制定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传承与创新;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的管理和落实。
  (八)组织监测全区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贯彻执行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负责全区计生药具的综合管理。
  (九)组织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政策;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全区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十二)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三)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保健政策,负责全区保健工作管理。
  (十四)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芦淞区卫计局本级
  2、庆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枫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龙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董家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建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建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贺家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白关镇中心卫生院
  10、白关镇姚家坝卫生院
  11、董家塅街道五里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大京风景区卫生院
  第二部分  芦淞区卫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芦淞区卫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收入合计4241.0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8.33%,支出合计4376.24,比上年度减少3.25%。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收入合计4241.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04.7万元,占比99.14%,其他收入36.32万元,占比0.86%。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支出合计437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1.65万元,占比36.6%,项目支出2774.59万元,占比63.4%。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4204.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4%,财政拨款支出4276.7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81%。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ol list-paddingleft-2">

  •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76.72万元,占总支出的97.72%,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1%。

  •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76.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19.24万元,占比9.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7.5万元,占比0.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829.97万元,占比89.5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该科目年初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爱卫经费和上级转移支付的基层单位数字化门诊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该科目年初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15.2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追加的迎创卫国检经费和计生困难家庭慰问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该科目年初财政拨款预算258.88万元,支出决算为301.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人员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该科目年初财政拨款无预算,支出决算为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该科目年初财政拨款无预算,支出决算为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追加的创卫迎国检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该科目年初财政拨款无预算,支出决算为34.8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经费。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该科目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7.5万元,支出决算为27.5万元,为人员工资。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该科目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69.42万元,支出决算为1131.0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预算调整,津补贴的提标。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该科目年初财政拨款无预算,支出决算为336.1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和基层医疗单位的房屋征收补偿款。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该科目年初财政拨款预算为386.78万元,支出决算为437.3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及非税返还款。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该科目年初财政拨款无预算,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的医疗卫生专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该科目年初财政拨款无预算,支出决算为30.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单位的非税拨款。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该科目年初财政拨款无预算,支出决算为336.1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单位的非税拨款。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该科目年初财政拨款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18.9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的医疗卫生专项、乡镇补贴、基药补助。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该科目年初财政拨款为231万元,支出决算为1231.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的基本公共卫生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该科目年初财政拨款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的重大公卫专项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该科目年初财政拨款无预算,支出决算为9.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的重大公卫专项经费。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该科目年初财政拨款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工作经费。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该科目年初财政拨款无预算,支出决算为452.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的整治“两非”经费、计生阵地建设费、计生利益导向资金、计生特殊家庭购买保险资金、计生手术费。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该科目年初财政拨款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6.6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的计生项目经费。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该科目年初财政拨款无预算,支出决算为9.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的老年乡村医生困难补助、医疗卫生项目经费。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81万元,占比29.2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63.32万元,占比70.79%,其中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预算的41.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预算的41.43%。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比上年减少11.14万元,其中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减少10.66万元,减少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9万元,减少14.45%。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卫计局不再有公务用车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及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全年实际支出比2017年预算和2016年度决算均有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调研考察,全年接待人数725人次42批次。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3.82万元,比2016年增加411.76万元,主要原因是:卫生系统政策性工资调整及社保并轨后社保金与职业年金的补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省卫计委、市卫计局、区财政局的要求,对2017年度公共卫生专项、中医药专项和计划生育服务3大类专项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表明,各专项基本完成了预算编制提出的绩效目标,专项资金实施效果好,促进了社会、经济、生态和谐发展,群众基本满意。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芦淞区卫计局财务股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丁思奇;联系电话:28580668。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   附件:株洲市芦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