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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婚姻登记处关于“七夕节”照常办理结婚登记业务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8-02来源:区民政局作者:区民政局字体[ ]

广大市民朋友:
  “七夕节”是一个寓意爱情的好日子,不少新人都希望在这个美好的日子办理婚姻登记。今年“七夕节”恰逢周六,为满足新人们在美好日子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七夕节”当天(2024年8月10日),芦淞区婚姻登记机关正常开展婚姻登记业务,服务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具体业务咨询请拔打0731-22281610 。
  请提前准备好婚姻登记所需材料,听从工作人员现场引导,有序排队,按照流程规范办理业务。


  株洲市芦淞区民政局
  2024年8月2日


  附: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有效身份证、证明材料(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当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临时身份证办理。
  现役军人: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三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红底)。
  当事人婚姻状况为离婚的,应先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婚姻状况,再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生效司法文书(法院民事调解书需出具生效证明或者送达回证,民事判决书需出具生效证明)。
  当事人婚姻状况为丧偶的,应先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婚姻状况,再提供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等材料。
  注: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为湖南省常住户口的,可以到全省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