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芦淞区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方案》
一、制定依据
1、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株政办发〔2022〕1号)
2、《中共株洲市芦淞区委员会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自主创新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芦发〔2019〕9号)
二、主要内容
一是提出奋斗目标。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家以上、净增11家以上,到 2025 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达到163家以上。
二是明确工作方法。通过“建库”“挖潜”“稳存”“提质”等途径,加快规模工业企业培育,做到应升尽升、应统尽统。
三是施行激励措施。对企业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和政策扶持力度,对新建新投产和“小升规”的企业,在当年形成税收的前提之下,区级分别给予5万和3万元奖励,在融资服务、保障供地、人才引进等方面予以支持。
四是制定工作机制。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由区科工信局牵头统筹抓好培育工作,董家塅片区管委会、财政、统计、市场监管、税务、街道(镇)紧密配合,定期调度通报,强化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