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1浏览次数:来源:芦淞区作者:芦淞区 字体[ 大 中 小 ]
2021年,我区须完成拆除违法建设7万平方米。截止目前,累计已拆除违法建筑317处,拆除违法建筑89547.63平方米,完成率128%。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1日-2021年12月28日。
在公示期间,任何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对以上“民生100”工程情况进行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区考核办地址:枫溪大道668号芦淞区政府大院8楼
邮编:412000 联系电话:28580529
区城管局地址:枫溪大道668号芦淞区政府大院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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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