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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11-2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关于印发(芦办发〔2020〕15号)、《关于印发〈2020年“民生100”工程项目验收标准〉的通知》芦考发〔2020〕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今年需完成的“民生100”工程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指标名称
全年任务目标
实际完成(年初至验收前)
预计完成
(自年初至12月31日)
土地托管
1000亩
100%
乡镇基层供销社
1个
惠民综合服务中心
8个
15个
188%
供销合作社
2个
200%
株洲市芦淞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