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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商务局

更新时间:2026-01-28浏览次数:来源:区商务局作者:区商务局 字体[ ]

株洲市芦淞区商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芦淞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区商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芦淞区商务局办公室(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2号楼13楼,电话: 0731-2858079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对于涉及群众利益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局在芦淞政务网上发布部门动态3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健全依申请公开答复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程序,严格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及时依法向群众公开申请内容,群众的知情权得到全面保障。

(三)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加强集约化管理,统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发布信息,认真抓好门户网站建设,确保网站信息更新频率和时效性,及时发现和报告网站存在的问题,降低网站运行风险。

(四)政府信息管理。我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株洲市芦淞区政府门户网站工作管理办法》(芦政办发〔2020〕9号)等文件要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完成定期公开信息任务,做到网站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3.其他

000000

0

(七)总计

0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

0

0000

0

000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公开信息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的拓展;

2.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时效性需进一步提高;

3.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职尽责。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领导,进一步细化、明确和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认真筛选、校核需公开的信息,严格审定和保密核审公开内容,及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工作,积极编制、调整和更新公开范围的信息目录和范围。

2.健全配套制度,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分发、处理、反馈等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做好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责任制,严格保密审查程序,明确保密审查责任,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机制。

3.规范公开工作,认真受理申请。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使每一步信息公开工作都有章可循,及时受理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联系沟通,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答复。同时,加强对申请公开信息中热点、敏感信息等的研究,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的水平。

4.加强培训工作,提升工作水平。重视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及时学习并准确把握上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沟通情况、研究问题、剖析案例、交流经验,更新丰富干部职工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理论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