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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卫生健康局

更新时间:2026-01-28浏览次数:来源:区卫健局作者:区卫健局 字体[ ]

株洲市芦淞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特编制株洲市芦淞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面反映了2025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芦淞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邮编:412000;电话:0731-2858056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芦淞区卫生健康局坚持以服务人民健康为中心,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重点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服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推进健康芦淞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围绕疫情防控常态化、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改革、健康促进、行政审批、部门财政预决算、人事信息等重点领域,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政府信息。2025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6条,公开内容更加全面,形式更加多样。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等各环节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5年度,本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持续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梳理和定期评估。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合法、准确、及时。加强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升信息管理效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优化栏目设置,完善搜索功能,提升用户体验。同时,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权威信息,解读政策法规,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平台日常运维和安全管理,确保各类平台安全稳定运行、信息及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内部监督和培训指导,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务公开新政策、新要求。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工作水平持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部分政策性文件的解读仍以文字为主,运用图表、图解、视频等直观形式进行解读不够,解读的针对性和可读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在聚焦公众需求、提供更精准、更便捷的卫生健康信息服务方面,仍有优化空间。

(二)改进措施。一是增强工作意识,加强门户网站信息管理和维护,确保更新及时、内容准确全面。二是围绕重要政策、重点改革举措,制定多元化解读方案,积极运用新闻发布会、媒体专访、动漫视频、长图海报等多种形式,进行立体化、全方位解读,让群众看得懂、信得过、用得上。三是加强对公众信息需求的调研分析,围绕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健康科普、办事服务等高频需求,精准扩充和细化主动公开内容,提升信息服务的实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