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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应急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6-01-28浏览次数:来源:区应急局作者:区应急局 字体[ ]

株洲市芦淞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芦淞区应急管理局锚定“规范公开、精准公开、有效公开”核心目标,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以制度建设为根基、以渠道优化为支撑、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与应急管理业务的深度融合。始终坚守“公开透明”监管准则,着力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框架,拓宽主动公开传播路径,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精准回应社会热点关切,全面公开重点监管动态、行政执法全流程信息,切实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转化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的具体实践。

我局聚焦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运营,持续优化栏目设置与功能布局,重点打造安全生产监管、应急救援工作等核心领域公开专栏,构建“事前预警、事中动态、事后复盘”全链条信息公开模式,推动信息公开从“被动执行”向“主动作为”转变,让权力运行全程可见可溯。截至2025年12月31日,通过指定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内容涵盖工作动态、建议提案办理、行政处罚结果等关键领域。

(一)主动公开

我局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公开载体,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栏目架构,聚焦安全生产监管、应急救援等重点领域,系统性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信息公开。通过整合栏目资源、细化公开类别,让公众能够快速精准获取所需信息,推动信息公开成为全局常态化工作自觉。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主要包括工作动态、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行政处罚结果等三类核心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确保每一件申请都得到及时、规范回应。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办结答复,办结率、合规率均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与保密审查制度,将保密审查嵌入信息采编、审核、发布全流程。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责任分工,规范审批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原则,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合规合法,坚决杜绝涉密信息外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未单独设立部门网站,我局将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严格对标《芦淞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建设要求,建立信息发布“自查自纠”机制。对拟公开信息的内容完整性、格式规范性、表述准确性进行逐项核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全力保障信息公开质量与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绩效考核核心指标,通过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聚焦制度规范、实操技能、保密要求等重点内容,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推动信息公开服务效能持续优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已步入规范化轨道,但对照新时代治理现代化要求,仍存在深层次短板:一是双向互动机制不够完善。民意收集渠道较为单一,政策解读与公众反馈的闭环衔接不够顺畅,未能充分激发公众参与政务公开的积极性,互动回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统筹不足。各科室信息发布缺乏系统性规划,存在“各自为战”现象,导致公开信息碎片化、分散化,难以满足公众一站式查询需求,信息整合与集成呈现能力不足;三是质量导向评估体系不健全。工作推进中仍存在“重数量、轻实效”的惯性思维,对信息公开的实用性、针对性、可读性缺乏科学评估,部分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契合度不高。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从战略层面系统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1.提升政治站位,筑牢思想根基。将政务公开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载体,引导全局干部深刻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将公开意识融入日常工作全过程,切实把群众需求放在首位。

2.探索建立跨科室信息统筹机制,推动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实现公开内容从分散式向集成式转变,打造全方位、立体化信息公开架构。

3.持续强化干部队伍信息公开能力建设,着力提升信息研判、舆情应对、政策阐释等综合能力,锻造一支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政务公开铁军。

4.积极营造政务公开工作氛围,推动形成领导带头、科室协同、上下联动的良好生态,让公开成为全局的行动自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