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 > 信息公开年报 > 2025年

株洲市芦淞区统计局

更新时间:2026-01-28浏览次数:来源:区统计局作者:区统计局 字体[ ]

株洲市芦淞区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芦淞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区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芦淞区统计局办公室(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2号楼13楼,电话: 0731-2858077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严格遵循《条例》规定及中央、省、市各项工作部署,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核心主线,以服务中心工作、便利群众办事为根本出发点,聚焦权力规范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两大关键,紧扣中心任务、贴近民生需求、强化举措落实,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稳步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严格依据《条例》要求,恪守“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把关,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发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累计发布部门动态36条,全面保障群众对政务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持续畅通依申请公开办理渠道,健全完善答复工作机制,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从接收、登记、审核、办理到答复、归档的全流程管理,精准把控办理时限与答复质量,依法依规回应群众申请诉求,切实筑牢群众合法权益保障防线,全面保障群众知情权落到实处。

(三)平台建设情况。深化平台集约化管理,所有公开信息统一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严格保障信息更新频次与时效性,常态化开展网站内容排查,及时发现并上报各类潜在问题,精准防范化解风险,确保公开平台安全稳定、高效运转。

(四)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株洲市芦淞区政府门户网站工作管理办法》(芦政办发〔2020〕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细化信息管理流程,强化制度落地执行,不断提升政府信息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日常工作督促检查与落地见效,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保质保量完成定期信息公开任务,以常态化监督推动网站管理向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转型,切实筑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防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内容的丰富度有待提升,公开时效不够精准高效,未能完全契合工作与群众需求;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聚焦,对民生关切、重大项目等核心领域的信息公开覆盖面和详细度不足

3.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不足,仍有拓展空间,对部分领域信息的公开不够深入透彻,缺乏针对性解读;

(二)具体措施

1.强化统筹领导,压实岗位责任。进一步发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统一部署作用,细化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严格落实信息筛选、校核、审定及保密审查流程,高效受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动态编制、调整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及范围,确保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2.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办理质效。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限、方式等核心要素,实现各环节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高效受理各类信息公开申请,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对接,严格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答复。聚焦申请公开中的热点信息,深化分析研究,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3.优化互动机制,畅通沟通渠道。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建立群众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对群众留言、咨询及建议实行台账式管理,明确答复时限和标准,提升双向沟通效率,增强群众参与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