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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信访局

更新时间:2026-01-28浏览次数:来源:区信访局作者:区信访局 字体[ ]

株洲市芦淞区信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芦淞区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邮编:412000,电话:0731-2202280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区信访局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要求,主动在相关栏目发布宣传信息36条,其中工作动态 18 条、时政要闻 12 条、信访工作经验做法 4 条、党建宣传信息 2 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持续畅通线上线下依申请公开渠道,完善全流程答复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事项受理、办理、答复各环节流程。严格执行申请登记、内容审核、按期办理、答复送达及资料归档闭环管理,依法依规及时回应群众公开诉求,切实筑牢群众知情权、表达权的保障防线。

(三)政府信息管理。区信访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经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一名副局长分管信息公开工作,并配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所有信访信息经分管副局长、局长审批后方能对外公开,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实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要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开展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五)监督保障。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厘清职责边界,健全常态化管理与监督机制,强化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常态化督查,倒逼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质效。牢固树立保密工作底线思维,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所有拟公开信息均须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局领导把关、局长审定同意后发布,全程严把内容准确性、程序合规性关口,确保全年无任何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区信访局紧扣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主线,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信访工作透明度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信息公开工作仍有提升空间,主要是宣传解读的精准度和渠道融合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区信访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补齐工作短板。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作用,细化责任,健全协同工作机制,推动信息公开规范化开展。严格落实“应公开尽公开”原则,聚焦群众需求优化公开内容,用通俗化形式深化政策解读。整合线上线下宣传资源,拓宽传播渠道,精准覆盖各类群体,提升信息知晓度。建立简单高效的复盘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动态优化工作举措。持续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切实以高质量信息公开服务信访工作大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区信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