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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医疗保障局

更新时间:2026-01-28浏览次数:来源:区医保局作者:区医保局 字体[ ]

株洲市芦淞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的,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芦淞区医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政务中心,邮编:412000,电话:0731-28580108)。

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芦淞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区医保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医保部门职能,建立和完善了工作责任制和监督保障措施,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打造法治医保、阳光医保。

(一)主动公开。芦淞区医保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2025年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9条。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程序,严格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及时依法向群众公开申请内容,群众的知情权得到全面保障。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单位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局重要工作内容,积极回应政务舆情,及时完善和更新本单位的基本信息、行政决策及工作动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时办结各类信访件,实现办结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政务网络平台集约化管理,我局统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发布信息,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完善本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认真抓好信息发布工作,定期发布政策文件和工作公示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定期检查、及时督办,进一步加强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芦淞区医保局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各项工作,始终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为出发点,通过政务公开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规范开展、优化服务。与此同时,工作推进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短板,具体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与深度仍需拓展、工作运行机制尚需细化完善、业务开展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下阶段,区医保局将严格遵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恪守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的工作准则,一方面持续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能力;另一方面,聚焦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环节,着力缩短办理时限,全面提升回复效率与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