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 > 专题专栏 > 执法公开 > 其他信息公开
更新时间:2025-04-22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株洲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株政发〔2024〕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区于年初向全区各区直单位及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发出了申报“2025年度芦淞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结合我区职能职责和2025年工作计划情况,经研究,我区暂无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后续如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将及时予以公开。
特此公告。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