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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更新时间:2025-02-28浏览次数:来源:区法制办作者:区法制办 字体[ ]

  2024年以来,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公平正义得到充分保障,法治创建有力推进。
  一、工作成效
  (一)完善法治工作体制建设,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日益强化
  1.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在全区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学习内容,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计划,依托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区各党支部集中学习环节,纳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内容。全区各单位2024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法治专题学习基本达到2次以上。持续提升法治队伍素养,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分众分类学法考法,全区近三年网上学法考法参学率、报考率、通过率均达100%;丰富行政执法培训途径,通过开展法治骨干线上培训、邀请法律顾问现场授课、参加上级业务讲堂、自学法律法规等方式,不断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
  2.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积极谋划参与推进法治芦淞建设相关工作,始终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落实集中述法。认真贯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集中述法工作规则(试行)》文件精神,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法工作机制。2024年,芦淞区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中,单位现场述法人数6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现场述法人数5人,书面述法全覆盖。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
  1.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一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5月,我区印发了《株洲市芦淞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综合执法改革的七大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区直行政执法部门收集2022年以来相关行政执法信访、投诉举报、法治督察、行政复议和诉讼以及案卷评查反映的执法突出问题,形成了问题整治清单并于7月份完成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二是组织开展案卷评查。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覆盖、全流程监督,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10月,我区组织区政府法律顾问等相关人员,对区直相关单位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开展了案卷评查,通过评查,未发现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故意刁难、包庇袒护和选择性执法等行为。三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督察检查考核工作计划和《芦淞区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方案》要求,11月,区委依法治区办从区委政法委、区政府办、区司法局抽调人员组成督察组,通过座谈交流、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案卷评查、网络检索等方式,集中对区交通运输局、区文旅体局、建宁街道和枫溪街道进行了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并现场反馈了督察情况。
  2.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2024年我区共出台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株洲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全部完成合法性审查,审查其他文件8份,提出意见建议17条;制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进行了公开,对22份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的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书面审核意见14份,提供法律意见29条;严格执行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程序,审核区政府及各部门送审的拟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18件,涉及金额1.93亿元,出具法律意见32条;对上级和区直各部门的16份征求意见稿提供法律意见和修改建议15条;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审查依申请公开回复42件。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1.聚焦深化改革,不断攻克难点“硬骨头”。一是扎实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合理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专窗,线上线下齐抓共管,助推重点事项清单落地落实。目前已成功上线新生儿出生和教育入学“一件事”主题套餐;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登记、开办餐饮、农村建房等“一件事”事项也在2024年年内完成。今年,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累计线上受办2115件。在全区召开“高效办成一件事”“一网通办”工作推进暨业务培训会,会上对“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事项落地、“一网通办”系统上线运行等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目前全区用户配置完成率、“受办一体”事项的审批流程配置及测试工作完成率均达100%,位居全市第一。二是积极搭建便民惠商平台。加快跨省域深度融合发展,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异地办事中的“多地跑、折返跑”等问题。今年,芦淞区与山东省莱州市、陕西省西安市、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江西省上栗县签署了《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协议》,与湘潭湘乡市、长沙开福区签署了《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合作协议》。截至目前,我区政务服务“朋友圈”扩大到7省18地,涉及人社、医保、卫健、企业开办等149项高频事项“跨省(域)通办”,共办理跨省事项2397件、跨域事项16050件。为进一步规范完善中介服务、提升中介服务质量,多次组织召开中介服务超市工作推进暨培训会。目前芦淞区已入驻36家委托人,已成功发布81单采购公告,采购公告发布数暂列全市第一。三是持续升级“一把手走流程”行动。今年推出3.0升级版,明确“走”的范围,创新“走”的方式,健全“走”的机制,推动全区行政审批改革系统化、集成化,着力打造政务服务“极简审批”芦淞“新名片”。今年全区领导干部共166人次参与“一把手走流程”行动,发现并解决企业群众问题43个;行政审批服务办件环节优化率、申报资料减少率达14%,审批时限压缩率达77%,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成效明显。
  2.聚焦惠企利民,持续提升服务“软实力”。一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总体水平。为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求,区政务服务中心构建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证”的审批工作模式,通过单位专窗入驻、事项授权等方式,动态调整事项清单,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应入尽入,做到了25个部门851项政务服务事项应办尽办,年接待量达13万人次,政务服务事项办理11万余件。同时,为优化服务品质、营造舒心便民的政务服务环境,在中心开展“三心”评选活动,设立“党员先锋岗”“雷锋志愿岗”以及无障碍帮代办服务台,持续推行帮代办、延时办、预约办、自助办等便利措施。今年,中心为企业群众提供预约错峰(延时服务)353人次,发放政务服务调查问卷1152份,电话回访群众800多次,收到企业群众填写“服务行不行,请您评一评”现场反馈表149份,群众满意率100%,群众企业参与互动反馈的意愿进一步增强,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提升。二是持续擦亮“帮代办”服务金字招牌。健全区领导联系重点项目机制,细化项目服务流程,将项目全生命周期细分为“洽谈即服务、签约即供地、拿地即开工、开工即配套、竣工即交证、投产即培育”6个阶段;优化代办服务,实施“一企一员”“一企一策”“一企一档”,为全区重点产业项目提供“精细会诊、精准倒排、精致服务”审批协调帮代办服务。今年以来,区数据局项目代办团队开展走访调研30余次,协调解决问题200余次,累计接待、答复500余次企业咨询,召开20余次项目调度会,完成帮代办服务事项190余次,已服务16家企业共20个项目,包含9个开工项目(已完成3个),11个竣工项目(已完成6个)。其中,海发气体储存分装项目(二期)实现“竣工即交证”。
  3.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努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一是提升市场主体培育质效。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培育暨主体强身行动,今年,我区经营主体注册总量8.5万余户,其中企业1.6万余户,个体6.9万余户。经营主体净增4907户,完成比101.1%;企业主体净增1176户,完成比73.6%;制造业经营主体净增620户,完成比206.7%;制造业企业净增量122户,完成比78.2%;个转企新增量目325户,完成比83.5%。二是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全面加强对登记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对审批材料进行全面梳理,积极推行并联审批和网上办理等创新模式,将审批时限压缩至最短,精简了不必要的环节和证明材料,大大减轻了企业和市民的办事负担。三是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做好年报工作,企业年报率95.87%,个体年报率72.22%,位居全市第二。今年“双随机、一公开”任务39项,完成35项,公示率85.29%;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任务47项,完成任务27项,公示率56.8%。
  (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持社会和谐稳定
  1.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今年以来,我区共调解案件766件,调处成功756件、调处成功率为98.6%,重大疑难纠纷排查13起,成功调处13起,调处成功率100%,未发生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或处理不到位,引发群体性事件、重大伤亡或造成其他恶劣社会影响事件的情况。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对近期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分析预防,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专报工作,充分发挥各调委会、网格员作用,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坚持应调尽调、就地化解,防止矛盾升级。推动浙江、娄底、邵阳及株洲市品牌服饰联合会四家商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扩大了商会调解覆盖面;成功打造“株洲市温州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品牌,先后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人民调解先进个人”等集体和个人荣誉。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指导督促各调解组织规范使用湖南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系统,同时主动对接政法委、法院、行专调解组织,确保案件应录尽录。
  2.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明显增加,涉及领域越来越多样化,群众法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2024年共收到向区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162件,受理151件,受理率93.2 %,审结144件,结案率达88.89%。本期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7件,已审结15件,胜诉率93.3%。
  3.扩大法援覆盖面,积极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在法律援助覆盖人群拓展至低收入群体的同时,积极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介入社会影响极大的涉访和群体性纠纷案件。今年以来,我区累计受理法援案件553件,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法治政府基层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系统;法治工作开展不均衡,基层法治建设机制不够健全;规范执法的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需持续用力,基层执法力量、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有待提升等。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少数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意识相对缺乏;基层法律专业人才较少,个别重点执法部门人员年龄结构偏大,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不足等。
  三、下一步举措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把握“十一个坚持”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抓好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根据《湖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全面推进各项任务工作措施落实落地,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标准,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务数据融合共享,持续推进“减证便民”,纵深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进“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
  (四)强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动落实包容审慎监管以及轻微、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措施,督促指导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做好“三张清单”的修订完善和公示工作。配合做好政务服务改革,严格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优化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五)不断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教育培训。加强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其统筹协调、研究谋划、督促落实作用。强化基层法治建设,配齐配强基层法治力量,确保基层法治有人管、工作有人抓。紧盯发展所需的紧缺型人才,深入推进芦淞区新时代法治人才三年培养计划,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法治队伍。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