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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15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兹有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易江波,不慎遗失行政执法证,执法证编号:18020104010(有效期至2027年10月31日),根据《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十条等相关规定,现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注销作废。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持该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向我局举报(举报电话:0731-28580917)。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告期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6月15日。
特此公告。
株洲市芦淞区司法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