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5-07-15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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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的通知》湘医保发〔2024〕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株洲市芦淞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15日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