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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城管局

更新时间:2025-01-24浏览次数:来源:区城管局作者:区城管局 字体[ ]

株洲市芦淞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芦淞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芦淞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芦淞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枫溪大道668号,邮编:412000,电话:0731-2858070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严格按照《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不断加强政府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持续加强信息发布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积极稳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主动公开本部门各类信息。集中公开了城市管理、权责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日常工作、安全生产等各类信息800余条,及时转载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特别是针对城市管理、垃圾分类、“三微”服务等重点工作、社会热点,及时公开本部门工作举措,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健全依申请公开答复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程序,严格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及时依法向群众公开申请内容,群众的知情权得到全面保障。本年度我局接到申请公开2件。

(三)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务网络平台集约化管理,统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发布信息,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完善本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同时在局办公场所开辟了政务公开宣传栏,方便群众现场查阅。

(四)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省、市、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日常工作。一是加强领导,由分管副局长牵头,局机关和局属各二级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调度,每季度组织召开政务公开调度会,及时调度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强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局属各单位的日常考核。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督查。由局综合办公室牵头,定期检查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二是加强与新媒体对接。与株洲新闻网等本地新闻媒体联络对接,及时将局系统重要政务信息进行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2.75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个别信息报送存在滞后现象。二是信息报道质量有待提高,三是政策法规更新不够及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