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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

更新时间:2024-03-0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株洲市芦淞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工资福利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个人家庭

(十三)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四)商品服务

(十五)三公经费

(十六)政府性基金

(十七)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八)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一)专项清单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订管辖范围内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项目年度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市管理方面政府投资和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申报立项等工作。

(三)负责执行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相关配套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区直有关部门、镇(街道)、村(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四)负责全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城区环卫设施设备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区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经营性服务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置工作;参与旧城改造、新城建设配套建设环卫基础设施的方案评审与综合验收工作;指导监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市容秩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建筑物立面和色彩审批后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市容市貌的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小型户外招(店)牌、指示牌设置及沿街门店商业文化活动占道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益性占道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管辖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管道路、桥涵及其附属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市广场、人行道设置城市家具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管辖范围内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道路绿地的园林设施建设维护管理。负责管辖范围内园林绿化砍伐、移植树木、占用绿地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城市广场、人行道及管理范围内公共区域静态交通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停车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使执法权限内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并组织实施全区联合执法行动;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队伍的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区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城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设置。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5个,分别是:综合办公室、综合业务室、综合考评办公室、法制和行政审批室、渣土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下辖5个二级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区园林绿化中心、区市政工程维护中心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262人,在职人数207人,其中在岗人数207人;离退休人数329人,其中退休人员329人。其中: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含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区市政工程维护中心编制数21人,在职人数21人,其中在岗人数21人;离退休人数17人,退休人员17人。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编制数99人,在职人数77人,其中在岗人数77人;离退休人数10人,其中退休人员10人。

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数106人,在职人数83人,其中在岗人数83人;离退休人数254人,其中退休人员254人。

区园林绿化中心编制数36人,在职人数26人,其中在岗人数26人;退休人员48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城管局本级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区园林绿化中心汇总预算区市政工程维护中心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为非独立核算二级机构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15186.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186.14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675.53万元,主要原因是:将环卫市场化保洁经费2022年未支付的20%的部分纳入年初预算。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15186.1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5.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85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7.74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675.53万元,主要原因是:将环卫市场化保洁经费2022年未支付的20%的部分纳入年初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186.14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3787.55万元,其中包括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年初预算为389.34万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年初预算为1264.46万元,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年初预算为1642.33万元,区园林绿化中心2024年年初预算为491.42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24.94%;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11398.59万元,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年初预算为570.50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59.44%;主要包括:

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经费项目30万元,主要用于在示范片区创建的基础上,巩固深化创建成果,按照上级要求打造1个省级高标准示范街道。

数字化指挥中心运行经费项目130万元,主要用于按时拨付芦淞区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社保福利,中心设备及时维护检修,保证系统平稳运行,确保芦淞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市政工程维护中心运行经费项目135万元,主要用于按时拨付芦淞区市政维护中心人员工资及社保福利,保证市政维护中心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市政道路及下水设施维护152.9万元,主要用于全区范围内各类城市道路和下水管道等市政设施的管理养护及保障非税收入执收成本。

特许经营权咨询服务费122.6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环卫、绿化、智慧停车特许经营权相关事项。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年初预算为1379.26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52.17%;主要包括:

协管员工经费项目1036.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216名协管队员全年工资、社保福利。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经费项目342.46万元,主要用于牛皮癣清理经费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违法违章物品等级保存场地租赁,路面执法监控维护,执法终端运行,老院食堂、庆云食堂、区政府食堂就餐,违法广告招牌整治,油烟污染、扬尘治理,义务教务双减助学岗,诚信门店创建,重大活动整治,市场服务中心整治。

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年初预算为8338.83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83.55%;主要包括

2022年全年经费未纳入预算的百分之二十部分1198.66万元,主要用于未支付的百分之二十部分的经费支出。

环卫市政用水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环卫、绿化、市政等作业车辆的用水经费,保障车辆正常运行的支出。

火车站前坪环卫市场化22.2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火车站及其周边的卫生情况的支出。

建宁驿站、公厕、垃圾中转站提质改造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建宁驿站、公厕、垃圾中转站提质改造等费用支出。

垃圾站、公厕建设维护经费82.31万元。主要用于除臭设备的运维经费、渗滤液外运经费支出。

南环线、生命通道标段清扫保洁527.24万元,主要用于南环线、生命通道标段的人员、车辆运行维护等支出。

水费代收工作专项16万元。主要用于株洲水务集团和渌口自来水公司垃圾处理费代收的手续费。

特许经营权环卫一体化项目6212.35万元,主要用于纳入环卫特许经营权项目的经费支出。

雾炮车运维、洒水降尘项目110万元,主要用于作业车辆的运营维护管理及相关人员经费支出。

新增建宁驿站运维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新增并且投入使用的4建宁驿站的运营维护管养经费的支出。

区园林绿化中心2024年年初预算为1110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69.31%;主要包括:

伙食费15.6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正常用餐;

绿化道路养护专项759.4万元,主要用于辖区道路绿化养护维护;

绿化提质专项55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养护范围内零星补栽、中小修提质改造、古树维护等;

园林绿化服务一体化服务专项280万元,主要用于节日氛围营造项目,白蚁综合治理、凤凰山公园日常养护维护。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315.8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4.76万元,增长19.14%,主要原因是:2023年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部分机关运行经费由非税收入弥补。

其中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38.3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32万元,上升0.84%;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142.9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1.3万元,下降12.97%;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101.8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9.6万元,上升730%;区园林绿化中心32.7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14万元,上升23.11%

(二) 政府采购预算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1047.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4.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03.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89.5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2312月底,部门共有公务用车44,其中: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8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36辆、区园林绿化中心2,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518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7.55万元,项目支出11398.59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4三公经费预算48.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8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

2024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3年减少7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三公经费预算减少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82万元,主要包括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事业单位人员2024年事业单位培训费0.32万元,人次12人,区园林绿化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线上培训培训费0.50万元,人次23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1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005002__株洲市芦淞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汇总

26.株洲市芦淞区环卫中心2024年绩效目标表

53.2024年绿化中心预算绩效目标套表

24.2024年度芦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预算绩效目标

22.2024年芦淞区城管局预算绩效目标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