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 > 信息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2024年预算

株洲市芦淞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

更新时间:2024-03-0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株洲市芦淞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工资福利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个人家庭

(十三)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四)商品服务

(十五)三公经费

(十六)政府性基金

(十七)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八)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一)专项清单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区相关规划和标准,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

(二)贯彻落实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落实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落实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按照动态调整机制,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落实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协助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执行全省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全省药品、医药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贯彻落实省、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区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调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设置。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1个,分别是: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8人,在职人数6人,其中在岗人数6人;离退休人数0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株洲市芦淞区医疗保障局。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822.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2.92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300.0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74.9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822.9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3.98万元,卫生健康801.34万元,住房保障7.60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74.9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22.92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114.92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21.98%;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708.00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78.02%;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

1)参保缴费代办工作劳务费(农村居民)等相关工作经费专项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信息系统维护等相关工作

2)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专项500万元,主要用于做好特困供养人员全额救助、低保对象“一站式”结算、资助特殊人群参保等工作。

3)离休干部医药费专项50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我区离休干部医疗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医疗管理。

4)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专项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引导社会各方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工作,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5)城乡居民医保特殊门诊专家评审费专项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参保人员特殊门诊医疗基本需求,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管理。

6)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专项150万元。主要用于妥善解决区属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问题。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1.3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6万元,下降5.0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用经费人均减少0.1万元。

(二) 政府采购预算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2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92万元,项目支出708.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23年保持一致。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

2024年本单位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003017__株洲市芦淞区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23.2024年芦淞区医保局预算绩效目标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