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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3-0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工资福利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个人家庭
(十三)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四)商品服务
(十五)三公经费
(十六)政府性基金
(十七)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八)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一)专项清单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株洲市芦淞区委办公室、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三)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四)负责宏观质量管理。(五)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九)在法定权限内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十)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检查。(十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管理与风险处置工作。(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开展或参与标准化工作。(十四)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十五)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十六)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十七)负责协助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办辖区内市市场监管局委托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案件。(十八)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九)职能转变。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设置。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14个,分别是:办公室、行政审批股、信用监管股、市场交易监管股、质量标准和计量认证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综合协调法规股、食品安全监管股、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股、知识产权价格广告监管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计划财务股、人事教育股、党建办公室、贺家土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所、建宁市场监督管理所、龙泉市场监督管理所、庆云市场监督管理所、枫溪市场监督管理所、董家塅市场监督管理所、白关市场监督管理所、专业市场监督管理一所、专业市场监督管理一所。所属事业单位1个,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中心,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股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106人,在职人数97人,其中在岗人数97人;离退休人数16人,退休人员16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223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25.3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47.9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中的社会保障缴费较去年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223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8.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5.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72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47.9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中的社会保障缴费较去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35.3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1660.51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74.29%;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574.79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25.71%;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
(1)院外独立办公用房物管费专项 28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院外独立办公场地的正常办公开支及支付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用餐费用。
(2)信访及纪检监察岗位津贴专项1.39万元。主要用于减少到市、赴省上访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全年信访维稳工作平稳有序。
(3)市场监管专项 162万元。主要用于优化营商环境;净化市场环境;保障市场安全;推动产业发展。
(4)食品药品安全专项126万元。主要用于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以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检查。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87.3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01万元,下降5.0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经费标准,退休和调动导致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二) 政府采购预算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7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2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0.51万元,项目支出574.79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3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3年减少65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并且减少了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3万元,主要包括对辖区内从业人员关于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参与培训人数约190人,经费支出主要为培训场地租赁费,设备租赁费,培训讲师课时费,参与培训人员餐费,资料费等。
2024年本单位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