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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

更新时间:2024-03-0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株洲市芦淞区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工资福利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个人家庭

(十三)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四)商品服务

(十五)三公经费

(十六)政府性基金

(十七)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八)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一)专项清单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三)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负责报送备案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审查申请。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负责政府合同的审查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被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及统计分析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

(六)指导、监督、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负责区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七)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协调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管理、监督、协调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设置。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8个,分别是:办公室、法制办公室、社区矫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办公室、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工作办公室、政工室行政复议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0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31人,在职人数32人,其中在岗人数32人;离退休人数6人,其中退休人员6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株洲市芦淞区司法局。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723.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4.42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9.0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88.59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723.4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73.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91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88.59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23.42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582.22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80.48%;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141.20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19.52%;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保险等。

2.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经费项目71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两证系统维护、政府法律顾问、行政复议等工作。

3.智慧矫正项目67.2万元,主要用于芦淞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建设,形成移动互联、智能应用、信息共享的智慧矫正新模式,实现数据一体化、管理智能化、互联移动化、指挥可视化的建设目标。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61.2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99万元,上升6.9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二) 政府采购预算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6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23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2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2.22万元,项目支出141.2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4三公经费预算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

2024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3年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本年预计增加公务接待次数。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1万元,主要是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及社区郊区委员会会议,预计参加人次50;培训费0.1万元,主要包括法律明白人培训,预计参加人次200

2024年本单位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1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55.芦淞区司法局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套表

003008__株洲市芦淞区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