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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

更新时间:2024-03-0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株洲市芦淞区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工资福利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个人家庭

(十三)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四)商品服务

(十五)三公经费

(十六)政府性基金

(十七)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八)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一)专项清单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芦办发〔201940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拟订全区统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区统计业务工作;审核批准区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组织和指导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3)负责全区第一、二、三产业、基本单位以及人口与劳动就业等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负责全区经济、人口和农业等普查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调查工作。

4)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检查和监督,并为区委、区政府提供统计资料。

5)负责全区有关考核的统计监测工作。

6)负责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相关普查、专项调查结果。

7)负责全区统计信息化工作;负责统计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统计网络安全与维护。

8)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研、教育和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有关工作。

9)负责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0)负责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有关统计工作任务。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设置。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现有股室3个,分别为:综合核算股、第一二产业和投资统计股、第三产业和社会事业统计股。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株洲市芦淞区普查中心、株洲市芦淞区经济社会调查中心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16人,在职人数17人,其中在岗人数17人;退休人数1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部门本级(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均未实行独立核算)。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487.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7.85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77.6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项目经费增加37.2万元,二是人员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40.41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487.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6.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1.09万元,卫生健康14.12万元,住房保障16.51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77.6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项目经费增加37.2万元,二是人员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40.4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87.85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262.85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53.88%;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225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46.12%;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

1.经济普查工作项目100万元,主要用于经济普查相关工作

2.四上企业培育工作项目45万元,主要用于四上企业申报资料审核、部门奖励

3.综合统计工作专项80万元,主要用于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员补贴、住户劳动力调查工作。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7.1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88万元,上升11.8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 政府采购预算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60.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2312,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应急保障用车0,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2024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应急保障用车0,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8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85万元,项目支出22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4“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

2024三公经费预算数2023保持一致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

2024年本单位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1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18.芦淞区统计局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套表

003012__株洲市芦淞区统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