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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3-0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株洲市芦淞区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工资福利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个人家庭
(十三)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四)商品服务
(十五)三公经费
(十六)政府性基金
(十七)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八)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一)专项清单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科普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科普工作计划。
(2)组织全区科技人员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科技事业发展。
(3)普及科学知识,捍卫科学尊严,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推广先进技术。
(4)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5)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诉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6)开展民间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发展异地科学技术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往来。
(7)指导、协调下属协会开展各项科技活动。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设置。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无内设股室。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3人,在职人数3人,其中在岗人数3人;退休人员1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株洲市芦淞区科学技术协会。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69.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16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7.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经费增加3.67万元,项目经费增加4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69.16万元,其中,科学技术53.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61万元,卫生健康3.49万元,住房保障3.98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7.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经费增加3.67万元,项目经费增加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9.16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55.16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79.76%;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14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20.24%;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
1.科普经费项目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公民素质提升活动,积极引导科普示范点创建,提高社区居民科普意识,丰富社区居民科学知识;宣传受众1万余人;以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助力“两减”为重点,引导科普基地开展科普和技能培训,提高村民收入;
联合教育系统开展或参与各类青少年科技系列活动2次,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开展优秀科技工作者座谈、表彰活动;
2.换届工作经费项目3万元,主要用于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3.老年科普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老年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开展老年科普活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5.8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3万元,下降4.8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资金,导致费用下降。
(二) 政府采购预算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1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16万元,项目支出1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23年保持一致。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
2024年本单位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