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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株洲市芦淞区委员会统战部2024年部门预算

更新时间:2024-03-0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中国共产党株洲市芦淞区委员会统战部2024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工资福利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个人家庭

(十三)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四)商品服务

(十五)三公经费

(十六)政府性基金

(十七)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八)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一)专项清单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株洲市芦淞区委员会统战部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区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关、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二)协调开展全区统一战线理论研究。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区委报告统一战线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统一战线工作。

(三)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及其他单位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区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区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定我区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全区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五)负责联系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六)贯彻执行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职责;负责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维护少数民族及宗教界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联系、培养宗教界代表人士,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七)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八)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九)统一领导全区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开展对台统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十)统一管理全区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拟订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有关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十一)协助管理全区基层统战委员。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区工商联和区侨联工作;做好区党外知识分子服务中心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服务中心管理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设置。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2个(含1非独立核算科级事业单位),分别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党外知识分子服务中心(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服务中心)。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11人,在职人数11人,其中在岗人数11人;离退休人数5人,其中退休人员5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本级单位。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301.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6.61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5.0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60.3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经费统战特别经费。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301.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7.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63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60.3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经费统战特别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01.61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221.61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73.48%;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80.00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26.52%;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

1.基层民主党派经费项目1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7个民主党派组织工作经费;

2.民族宗教工作经费项目4.00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及其他民族宗教工作经费等

3.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项目45.00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等

4.统战特别经费项目13.00万元,主要用于统战部牵头负责的相关工作以及统战专项工作经

5.知新、四同、海侨工作经费项目8.00万元,主要用于党外知识分子、新阶层、同心创建、海侨工作。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7.1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21万元,下降7.5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和人均公用经费标准降低,造成运转经费减少。

(二) 政府采购预算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47.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7.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2312,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应急保障用车0,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2024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应急保障用车0,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0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61万元,项目支出80.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4“三公”经费预算0.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0万元。

2024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3年减少0.70万元,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

2024年本单位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1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35.中国共产党株洲市芦淞区委员会统战部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套表

001005__中国共产党株洲市芦淞区委员会统战部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