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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3-0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工资福利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个人家庭
(十三)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四)商品服务
(十五)三公经费
(十六)政府性基金
(十七)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八)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一)专项清单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个别副区长的任免;在区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备案。
(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芦淞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芦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一)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三)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设置。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内设委办8个,分别是: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区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1个,为人大代表事务中心。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21人,在职人数35人,其中在岗人数35人;离退休人数32人,其中退休人员32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株洲市芦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959.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9.58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2.9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对公用经费进行调减。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959.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9.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97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2.9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对公用经费进行调减。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59.58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804.05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84%;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155.53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16%;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
1. 信访工作人员津贴专项1.13万元,主要用于按文件规定发放信访工作人员补助,提高信访工作效率。
2. 2024年代表工作室经费专项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代表工作室工作开展。
3. 2024年区人大代表履职经费专项55.8万元,主要用于保证代表履职活动的正常进行。
4. 2024年预算审查经费专项1万元,主要用于于兼职财经委员参与预算审查监督调研,业务培训会议费,餐费等。
5. 代表培训专项11万元,主要用于保证代表履职的知识更新,业务提升能力。
6. 人大全会开支专项21.6万元,主要用于保证一年一次的代表大会正常进行。
7. 预算监督联网系统建设经费专项6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监督系统硬件软件建设。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05.5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21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对公用经费进行调减。
(二) 政府采购预算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3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5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4.05万元,项目支出155.5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23年持平。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
2024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万元。
2024年本单位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66. 2024年度芦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绩效目标
002001__株洲市芦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